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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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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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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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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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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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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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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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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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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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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