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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職后的勞動法規(guī)定停薪留職有何規(guī)定?
2022-06-09 16:59
【停薪留職 變更合同】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fā)〈1996〉354號第七條規(guī)定:“停薪留職”的職工愿意回原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工作崗位而職工又愿意到其他單位工作并繼續(xù)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條規(guī)定辦理,停薪留職規(guī)定即職工與原單位保持勞動關系但不在崗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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